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推动职业培训工作更加贴近需求和实际,更好服务专业人员,在我省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行业发展、贴近岗位需求、突出专业素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五型”政府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通过完善职业培训体系、提升职业培训质量、创新考核评价方式、加强继续教育、优化培训管理服务、加强监督检查,实施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为我省住建领域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产业发展后备人才。
二、工作原则
(一)责任主体化。按照“谁培训,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原则,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主体责任,对参训人员的培训测试全过程和结果负责。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建立培训机构,按照职业标准和岗位要求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二)培训市场化。鼓励社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和行业组织按照市场化要求,发挥优势和特色,提供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服务。凡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均可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rcgz.mohurd.gov.cn)(以下简称“部管理信息系统”),供我省企业、人员自主选择。
(三)测试标准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以下简称《职业标准》)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要求,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题库、统一分数线原则,组织开展我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测试工作。
(四)管理信息化。依托“部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发挥现有资源,实施网络视频教学和机考测试、运用远程实时